昆明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 昆明市监察局 昆明市国家保密局 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文 件 昆明市人事局 昆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昆信办〔2008〕53号
关于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属公共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昆政办〔2008〕8号),经研究,现将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在各级政府组织领导下,逐步形成一个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各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推进,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二、职责分工及任务
(一)市政府信息产业办作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任务包括:
1、拟定工作计划、措施,指导我市各级、各部门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
2、负责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开发建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用培训,为各级、各部门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支撑和技术支持;
3、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及各政府机关网站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
4、在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5、会同监察、法制、保密等部门,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市监察局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信息公开条例的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进行调查处理,具体任务包括:
1、自2008年起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3、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
(三)市国家保密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对因审查不严造成失泄密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查处,具体任务包括:
1、根据《条例》,对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进行指导和管理;
2、拟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指导各机关单位开展保密审查工作;
3、依法确定所辖地各机关单位不明确或有争议的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和查处。
(四)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督促《条例》的实施,对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具体任务包括:
1、负责做好施行《条例》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
2、负责《条例》施行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3、指导、检查和督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所涉及的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办理涉及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市人事局负责全市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公共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并将《条例》作为公务员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
(六)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具体任务包括:
1、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市贯彻《条例》的情况;
2、指导协调政府各部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开的政府信息;
3、指导各新闻媒体共享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共平台数据库中的信息。
4、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
特此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 昆明市监察局
昆明市国家保密局 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昆明市人事局 昆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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