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    |    中国昆明
首  页 | 工作动态 | 公开指南 | 公开目录 | 依申请公开 | 公众监督 | 帮 助
您的位置: 8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8工作动态
关于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市统一考试通知

      昆明市监察局   
      昆明市人事局   
     昆明市信息产业办公室 文件
    昆明市国家保密局   
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昆人通〔2008〕52号



关于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市统一考试通知

  各县(市)区监察局、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产业办、国家保密局、法制办,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呈贡新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各公共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了解、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原则和基本内容,按照省的统ew一安排,根据市人事局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各级政府系统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组织学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昆人通〔2008〕21号)精神,决定举行《条例》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8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若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统一考试的人员,由各县(市)区、各单位自行组织补考。市学习培训《条例》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统一组织。

  二、参加考试人员

  (一)全市政府系统的公务员;

  (二)公共企事业单位除工勤人员外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考试方式和组织工作

  本次考试形式为开卷,全市统一时间组织考试。考试由市学习培训《条例》领导小组负总责,具体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负责协调。市政府各委办局自行组织本部门的考试;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考试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县(市)区的考试由各县(市)区学习《条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部署、安排落实。

  四、考试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概论》。

  五、考试试卷领取

  各县(市)区试卷领取时间:5月9日(星期五)

  市级各委办局、各单位: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00-5:00

  试卷领取地点: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

  六、考场设置

  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各县(市)区、各单位可灵活设立考点(场)。凡参加过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业务骨干和师资培训班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可作为本次考试的监考人员。

  七、阅卷工作

  考试结束后,各县(市)区、各单位自行组织阅卷,5月20日前将考试成绩和培训总结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学习培训《条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几点要求

  (一)全市上下对此次考试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县(市)区要认真拟定工作方案,按要求确定考试时间和参考人数后,准确填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考试情况表》(附后),于4月30日前报送市学习培训《条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试结束后,各县(市)区、市级各单位应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于5月30日前报送市学习培训《条例》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省监察厅、省政府信息产业办、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于《条例》正式施行后组织的执法检查,将把《条例》的学习培训考试情况列为抽查内容之一。

  联系电话:(0871)3135568(兼传真)

  E-mail:Kmjypx@126.com

  

  附件: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考试情况表

  

  昆明市监察局        昆明市人事局
  

  昆明市信息产业办公室    昆明市国家保密局   


  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 相关文章 :::
::: 文章评议 :::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云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关于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市统一考试通知
 我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我市全面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关于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迎接省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准备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各级政府系统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组织学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
 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格式》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建设:昆明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
技术支持:云南新锐和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的浏览器